问题 | 劳动合同的生死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生死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88)民他字第1号《关于雇工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定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工伤概不负责”是违反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应该认定为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况构成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第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已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第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也就是说,国家已经用法律规范的形式确认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得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免除自已在法律上的责任,或者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例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写上“工伤概不负责”、“死亡概不负责”等内容,并且利用各种手段迫使劳动者签署含有上述内容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归于无效,用人单位不能排除在上述问题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生死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88)民他字第1号关于雇工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定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工伤概不负责”是违反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应该认定为无效。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下三种情况构成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第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已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第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咨询生死赔偿问题 法律分析:赔偿项目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赔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其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上述赔偿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离婚协议里的生死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里的生死约定无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中存在生死约定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因此无效。 离婚协议里的生死约定是否有效 生死约定,这些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属于无效的,即使约定了也没有任何作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