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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上借名买房的规定
释义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借名买房是否有效,主要看借名人(实际购买人)和出名人(房屋登记人)之间是否有借名协议。
    1、“借名买房”情形下真正购买人所举出的间接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其系真实购房人的,应当确认其系真正的房屋产权人。
    2、书面合同不是“借名买房”的必要条件。
    3、不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借名买房请求办理过户手续的,法院不予支持。
    4、借名买房协议仅对协议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外部行为。
    5、借名买房协议违反他人合法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一、借名买房被人知道出名人死亡怎么办?
    可以让出名人的继承人协助办理过户。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凭借与出名人签订的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及自己的出资证明和居住情况的证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把房子所有权判给自己。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名买的房是政策性保障用房时,是不能要回房产的。
    二、房子上有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处理
    需要分情况来分析: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并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属于父母的房产,与夫妻双方均无关,夫妻离婚时也不得要求分割;
    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可以要求父母返还,并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充分举证证明借名买房,在离婚时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购买的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且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要求父母返还,离婚时对该款项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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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8: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