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法院给的离婚协议书,双方都签字同意了,算离婚吗? |
释义 | 您好,关于有法院给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同意是否算离婚的问题。首先,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会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是只有签收才生效的。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就算解除,不需要领取离婚证。因为诉讼离婚或调解离婚时间相对较长,如果夫妻间对于离婚、财产、子女抚养、债务等无争议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现在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分歧较大,建议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