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参加失业保险并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土地被征用后未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失业人员)。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人员,失业状态下,才能申请。2、申请被征地失业金,之前在单位参过保的要看他的最后一次参保地点在那个地方,如:最后一次参保地点在成都的只能在成都申请失业金。有的居民有被征地失业金和单位失业金的两种是叠加起来的,到时候系统自动计算月数。3、被征地失业金具体领取月数,请按照就业局最后核算出来的月数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