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审中,控方证人提供的证据不足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作证必须就其所知道的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证人证言应当与案件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信度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控辩双方关于证据的争议,应当由法庭予以认定。如有必要,经过法庭允许,当事人可以补充证据。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庭审中控方证人提供的证据不足时,需要对其证言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信度进行评价,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有必要,可以补充证据,最终由法庭予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