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庭审中,控方证人提供不充分的证据对于法院审理案件会有一定的影响。法院在质询控方证人时应该注意探究证人证言背后的具体事实,避免因证人证言不充分而影响案件的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证明能力应当符合规定。法院在质证证人时可以要求证人提供证明证言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人出庭作证法》第十五条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知道的事实,不得隐瞒、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证人提供虚假证言或者涉嫌隐瞒重要事实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法庭对于质证证人的证言,应当认真审查证言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可信性,避免因为证言不充分而影响案件的审理。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在庭审中,对于控方证人提供的不充分证据,律师应该针对证人证言的不足之处进行严谨的质询,让控方证人尽可能提供更充分、更可信的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