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你执业注册的必要材料,请妥善保管。 如有不慎丢失,请将以下材料交于当地人事局申请补发资格证书: 1、填写《证书补发登记表》(当地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盖章)。 2、提交本人遗失经过说明,并经单位核实盖章。 3、当地公开发行报纸刊登遗失声明(须提供刊登声明的整张报纸)。 4、提供公布文件及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