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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江电动车置换补贴政策
释义
    6月15日至7月15日、7月16日至8月15日、8月16日至9月15日,备案未满7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参与淘汰并置换且上好数字化车牌,分别可以享受300元、200元、100元的政府补贴。补贴在新车车价中直接抵扣。
    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未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执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日期2019年4月15日以前的电动自行车都需检查是否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如何符合新国标?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须满足有脚踏骑行功能,车速不能超过25km/h,重量不能超过55kg,电压不能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新标准实施后,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如何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车?
    携带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车,前往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代办点办理。目前,我区共有28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申请为淘汰置换代办点,各个镇街均有点位。
    法律依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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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