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住人要交物业费。物业费是针对小区而非个人收取的,物业不会因为个人原因而暂停服务,所以已经提供了服务,即使是房子空着没有住人,也需要缴物业费。但当事人如果没住房子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减免部分物业费。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