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一般情况下,被告并没有权利要求律师提供录音、录像或照片的副本。但是,如果这些录音、录像或照片是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并且被告需要这些证据来为自己辩护,被告有权要求律师提供副本。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抄录、复制本案材料,但不得查阅、抄录、复制与该案无关的其他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50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当事人的律师秘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涉及当事人的诉讼文件和其他涉及当事人利益的文件和资料。但当事人授权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披露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抄录、复制本案材料,但不得查阅、抄录、复制与该案无关的其他材料。” 因此,被告如果需要律师提供录音、录像或照片的副本,需要确保它们与本案有关,并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来要求律师提供。同时,律师也有保密义务,除非被告有授权或法律规定披露,否则律师不能随意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