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门寻衅滋事定义如下: 1、寻衅滋事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下行为算寻衅滋事行为: 1、结伙斗殴的。一般是指出于私仇宿怨、争霸一方或者其他动机,而以结成团伙的方式打群架; 2、追逐、拦截他人的。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他人,以及追逐、拦截异性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列举行为以外的其他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是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企图通过寻衅滋事行为的实施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欲念的满足; 5、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为了寻求精神刺激,为了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为了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显示威风,或者为了哥们儿义气进行报复等。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者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行为的侵犯客体主要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者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