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级重度残疾人一个月补贴多少 |
释义 | 一级残疾属于重度残疾人,农村按不低于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根据《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 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三)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由金融机构打卡的形式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重复享受。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扩展资料: 申领程序 (一)实行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二)坚持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须知、制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等信息,方便申请人知悉办理事宜。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的由民政会同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严格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非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代为保管账户存折。 (四)做到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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