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门诊报销 1、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550元,每年的报销限额是3000元。 2、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新制度实施后,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 二、住院报销 1、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儿童起付线为150元,老人的起付线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儿童起付线为400元,老人的起付线为800元;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儿童起付线为650元,老人的起付线为1300元,住院年度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万元。 2、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8%,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第四条 实施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此项医疗保险具有四个特点。 ① 大病有保障,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 ② 政府补贴高,政府每年为参保的城镇老年人补贴1100元,每年为参保的学生儿童补贴50元(预计测算政府每年补贴4个亿); ③ 个人缴费少,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仅缴纳30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50元; ④ 覆盖人群多,此次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与现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