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一般由甲方起草。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起草合同的一方享有主导地位,并有更多的发言权;起草合同需要从专业角度、时间和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而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以出资方作为市场的主体或称主导市场为甲方市场。乙方一般是劳务方,也就是负责实现目标的主体。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综上所述,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让步到什么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