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第一次开庭之后会根据法院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第二次开庭的时间,但是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结案,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