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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释义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了解和反映村民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
    2、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团结协作,保守秘密,安全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生产;
    3、执勤时应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办理《进山登记证明书》,并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禁止其带火种进入林区;
    4、离开执勤岗去巡护森林时,要在执勤岗护林员去向牌上写明去向及联系电话号码;
    5、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办理了《进山登记证明书》、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险隐患就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必要时,报村委会或有关部门处理;
    6、有事必须事先向村委会请假,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由本人或委托村委会安排有关人员代替执勤或巡护森林;
    7、接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应及时将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标识悬挂在执勤岗外墙或进山入林的道路口醒目处,让进山入林的人员一目了然,提高警惕;
    8、接到报警电话或发现火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森林病虫害灾情,应尽快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处置并立即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护林设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督促相关组织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用护林员,其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向当地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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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