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意向书签了合同没签毁约需要赔偿吗? |
释义 | 不需要违约金,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意向只是合同前期双方意愿的体现,并无实质性经济往来,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因一方某些原因,可以取消意向书中对未来事件的意向约定。所以无权要求赔偿。意向书作为约定订立合同的合同,在预约中已经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或全部内容,并附约在未来特定时间订立正式合同。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意向书的效力作出规定,通常的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通常都表明双方不希望受到有关内容的约束。因此,通常来说,意向书不具有和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一、购房定金是否可以要求退还 购房定金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定金不能返还的:如果买受人未能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买受人在正式签订合同时更改认购书中确认的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视为违约,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定金应退还的情况: 1、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人,导致未能正式签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买受人的定金; 2、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销售合法证件或因开发商自身原因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或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因正式合同无法就相关补充协议达成协议,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无法签订合同,则双方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4、如果认购意向书中的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未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明确,且双方无法就此内容达成协议,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押金。 二、商品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是一个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一个意思,两者都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 购房合同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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