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吗,法律怎么规定 |
释义 | 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加名字即为共有关系,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有效。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选择专业律师办理案件,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如果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后,双方便属于共有关系,即是该房屋变成双方的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的赠与合同,该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所以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离婚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婚前加女方名字在购房合同上是有效的,双方即属于共有关系,房产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赠与合同规定,该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因此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离婚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请注意,不同地区法院的审判尺度可能有所差异,办理案件时建议选择专业律师,与其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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