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
释义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一、成都的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1、房产税征收标准是分两种情况的;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2、房产税的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3、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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