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专项方案有哪些呢 |
释义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专项方案编制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术保证条件。 第二、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第四、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 第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检测监控等。 第六、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七、计算书以及相关图纸 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要有指导性,可操作性。不然,就失去了方案最初的编制意义了。 河道治理方案有哪些 河道治理方案有四种。 1.物化方法。物化方法主要是利用物理、化学原理对污染水体不断进行电解、絮凝、催化氧化、过滤等方法,硝化、降解、分解吸收污染水体中的有害物质。 2.生态湿地修复法。生态湿地具有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功能,使污染水体流过生态湿地逐步降解污染物,提高水质标准。但是生态湿地要求面积大,净化效率低。 3.配水、调水方法。配水、调水对某一城市、区域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方法,见效快,成本底,但是配水、调水不是真正解决污染水体的方法,只是将污染水体从某一区域转移到另一区域,是上游向下游的转移。 4.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主要是利用天然存在的微生物,在人为的干涉下,在一定的生存环境条件下,经过原位培育,增加微生物活性能力,通过微生物生命活动,将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逐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目标是恢复水体的自净功能。 深基坑是多少米需要专项方案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凡支护方案未经论证和审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二 深基坑工程为: 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注明支护有效使用时限,必须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凡支护方案未经论证和审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深基坑,必须采取回填基坑等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法律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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