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是:国务院设公安部,领导全国的公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地区设公安处,省(自治区)辖市设公安局;县、自治县、县级市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城市街道和县属区、乡、镇设公安派出所或公安特派员。派出所是基层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一级公安机关。在铁路、航运、民航、林业等系统设公安局或公安处、军队系统设保卫机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 第六条 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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