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失手打死人没钱赔怎么办 |
释义 | 行为人若有打架行为,失手打死他人,但没有财产进行民事赔偿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在其具有履行能力之后再令其进行履行。《民事诉讼法》规定,若人民法院认为出现了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无财产可执行会坐牢吗 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是否会坐牢,具体分析如下: 1、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没有隐匿或有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法院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2、但若被执行人有意转移财产、隐匿或有意逃避债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的,也就是讲有能力偿还债务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可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罪定罪处罚。 三、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不会上黑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强制执行没有任何财产,是不会进入黑名单的; 2、但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会被列入黑名单 四、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处理方式如下: 1、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总而言之,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但如果是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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