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葫芦岛低保金额怎么计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 根据《葫芦岛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规定, 1.低保金额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额=(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2.对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施保,按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额=(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分类施保对象增发的低保金额。其中: (1)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增发金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 (2)下列人员增发金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 (2.1)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病、重残人员; (2.2)丧偶的单亲家庭中16周岁(含,以下同)以下的未成年人; (3)下列人员增发金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 (3.1)70周岁以上老人; (3.2)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3)优抚对象; (3.4)单亲家庭中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分类施保条件,按照最高比例计算,不重复计发分类施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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