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资人享有三大权利: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只要按章程履行义务,就可请求分红,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策重大行为,选举或更换公司的董事或监事。1. 享有资产收益。 只要出资人按照章程或其他约定如期足额地履行出资义务,就有权向企业请求分配红利。 2. 参与重大决策。 出资人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等方式作出决议,决定企业的重大行为。 3. 选择经营管理者。 出资人有权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或更换公司的董事或监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