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鉴定以几次为限 |
释义 | 一般来说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一、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二、醉驾重新鉴定法条有哪些 醉驾原则上不允许二次鉴定。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也需要当场提出当场做鉴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鉴于醉驾案件的特殊性,在审查起诉醉驾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对血液酒精含量提出的重新鉴定的申请,检察机关不能轻易启动。血液鉴定作为醉酒驾驶的决定性证据,由于其证据的特殊性,在重新鉴定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血液的保存期限有限。 三、工伤重新鉴定需要注意哪些 工伤鉴定是根据自己的伤残情况作出的鉴定。但是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法律也是规定了一次救济机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那么,申请工伤重新鉴定受伤职工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1、要注意重新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2、要注意重新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把握好上述注意事项,尤其是重新鉴定对于时间上的限制,申请重新鉴定关乎职工的自身权益,一定不能疏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鉴证人和被鉴证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鉴定人和被鉴定人。 鉴定人或者被鉴定人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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