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撰写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指南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房屋的地址、面积和设施等基本信息,并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允许则可以进行转租。同时,需要明确违约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的签订、备案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均需遵守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条件的规定,我国采取登记备案的折中主义立场。 法律分析 首先,在书写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号码。还要写明房屋的地址。面积以及房屋中的设施。并且要在合同中规定,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能转租给他人,除非甲方允许乙方进行转租。还要写清楚违约的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买卖不破租赁什么意思 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民法典》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规定较为笼统,并没有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缺乏对善意物权人和债权人的有效保护。然而,从我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却可以看出某种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条件的端倪。比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从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发现,立法者在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问题上采取的是折中主义的立场,既没有完全肯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没有确立登记对抗原则,而是将二者综合起来,采取了登记备案的做法。其立法初衷是希望既可以能够通过登记备案让租赁合同达到公示的目的,又可以以此保障承租人的权利。 二、租房需要到街道办登记吗 不必须。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虽然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里并没有规定,登记后租赁合同才生效,只是称“备案”。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所以,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备案的作用。 结语 在书写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号码、房屋的地址、面积以及房屋中的设施。双方需规定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能转租给他人,除非甲方允许乙方进行转租。此外,还要写清楚违约的赔偿标准。在租赁合同中,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备案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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