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家多发了货应当退回,不退涉嫌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 商家多发了货是否退换具体说明如下: 1、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者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因此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利益; 2、卖家多发货,不予退回也不补足货款,没有任何法定权利保留多出的货物,因此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导致发货人遭受损失; 3、根据规定,应当返还多发的货物或者补足货款。 4、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综上所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货物或者服务,并且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约定内容。因此,如果商家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或提供的产品与约定不符,您可以要求退货或要求商家为您更换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