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办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烟台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审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 4.办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颁证 二、烟台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法律依据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 第三条:“在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加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3.山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审批办法 第三条:“凡在山东省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省农业厅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加工许可证》)。取得《加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活动”。 三、烟台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受理条件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生产线和封闭式仓储设施。 (二)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 (三)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 (四)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 2.岗位责任制度; 3.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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