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很少有诉讼是当庭判决的,正常情况下,法官在开庭后,需要对案件进行梳理,站在中间立场对原、被告的证据、辩论观点进行评判,然后再发判决。民事案件在判决前,都可以撤诉,判决后则不能撤诉。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会当庭宣判,其他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比较少会当庭宣判,一般都是择日宣判。因此,只有在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已清,是非责任已明,能及时作出判决的,才应当当庭宣判。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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