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和相应技术支持,按规定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三)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及维护,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相关信息。 (五)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收费和保证金统一收取、退付等具体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