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2、客观要件是买卖武装部队印章。 一、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审查起诉主体是哪个部门? 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审查起诉主体是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是: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涉嫌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判刑后减刑条件有哪些? 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判刑后减刑条件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