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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票抵税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专票抵税的意思是一种专门的发票,可以用来抵扣税费。
    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也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可以抵扣的一个凭证;而且,专用发票是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的,基本联次是三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就是购货是要向对方支付增值税税额,销货时向对方收取增值税税;已经支付税额的部分,就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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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3: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