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要有六个内容,具体如下: 1、写清楚订立双方的姓名、性别、具体的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 2、订立离婚补充协议的理由; 3、写清楚具体的约定事项 4、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 5、亲自签名并写日期。 6、订立方的亲自签名和订立日期。 补充协议多数时候,是对原合同当中的一些内容作出说明,或者增加一些必要的内容,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对于离婚协议来讲,同样也是可能存在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签订协议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签订协议的程序: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