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房二卖 是一宗 商品房预售合同 纠纷。 指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 买卖合同 ,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房屋认购书》仅约定了订 购房 屋的房号、位置、建筑面积、价格及付款期限,要明确约定双方,需要另行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如果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违约责任 。 如果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交楼时间、办理产权登记、 产权过户 时间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未作约定,则不符合将《房屋认购书》视为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形。 《 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 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