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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所需满足的条件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旨是通过改制,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同时满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改制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设立改制筹备小组,选择发起人,并可能引入新的股东或投资者。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满足法律规定,使企业能够持续经营。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
    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二、改制具体操作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
    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联络发起人;
    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
    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产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会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
    结语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保持同一公司主体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形式的改制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经审计的净资产额折合为股份总额。改制完成后,公司的组织形式发生变化,但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注册资本、股份发行等。具体操作步骤包括设立改制筹备小组、选择发起人等。在改制过程中,可以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具有行业背景的投资者,以增强企业的实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六条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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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