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网签是否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新房网签是否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 新房网签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进行委托公证,由委托人或中介机构代替本人网签。但要注意保证网签信息没有出错,因为网签信息一旦录入到住建委的系统中,则不可轻易修改,如果录入错误,需要去住建委办事大厅申请修改。 二、新房网签必须本人去吗 1、新房网签必须要本人去。 2、新房网签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5)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而是运用质量验收合格后等模糊语言,这里建议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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