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时间公安局能查到吗 |
释义 | 一、结婚时间公安局能查到吗 1.能。 2.公安系统的公民信息查询分两个层级: 一是查询公民的身份信息,上面会记录公民的一般情况,包括婚姻状况(会显示未姻,有配偶,离异)等。 二是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查询到公民的完整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只限于与其共同生活且“同一家庭户”成员)、婚姻信息、犯罪信息等等。 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姻档案在哪里调取 需要调取婚姻档案的,当事人可以带是婚姻证、个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结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相应的结婚档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三、婚姻登记的条件与程序 (一)结婚登记 1.结婚登记的条件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达到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离婚登记 1.离婚登记的条件 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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