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得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具备稳岗返还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