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多少年 |
释义 | 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期限: 一、实用新型专利期限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二、外观专利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库。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在我国为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三、专利权期限规定原因 鉴于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普通财产权不同,不存在因客体消失而权利自然终止的问题,因而各国专利法基于如下事由,均规定了专利权的期限: 1、专利技术自身具有随着时间推移和技术水平提高而逐渐失去其财产价值的特性; 2、专利权长期被独占,不利于整个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 四、专利权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形 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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