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审错案院长不需要负责。当事人可以走申诉程序,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院,也可能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