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不是一定不能在异地起诉的。例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或一方只要在异地居住满一年的,就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