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应该签吗? |
释义 | 以下情形不能签拆迁补偿协议:未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一、签空白借款合同如何胜诉 签空白借款合同的胜诉方式:1、依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是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合同可撤销情形签订的空白条款,请求法院予以撤销;2、如果该借款合同存在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内容违法等合同无效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二、拆迁款到帐了,都需要什么程序 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 1、被拆迁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2、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3、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 4、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三、拆迁协议法律时效是多久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不服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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