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真烟非法流通处罚标准 |
释义 | 真烟非法流通处罚标准如下: 1、真烟非法流通对涉及人员,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落实,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将有关问题移送纪检检查机关处理; 2、真烟非法流通对涉及工作方面的整改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3、真烟非法流通案件倒查主要是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发生的真烟非法流通案件现场进行回访倒查。 真烟非法流通案件按查获地可分为异地被查获和本地主动查获两种,其中异地被查获真烟非法流通案件,追责涉及的部门人员有营销、配送、专卖、内管及单位领导。本地主动查获的真烟非法流通案件追责部门一般只涉及营销、配送相关人员。通过真烟非法流通案件倒查可以进一步加大真烟非法流通源头治理力度,提升辖区市场管控力。通过事后的监管和处理达到防止真烟非法流通案件再次发生的目的。 真烟非法流通如果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处罚如下: 1、真烟非法流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真烟非法流通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真烟非法流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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