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妈妈在一起。但是如果母亲有相关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和父亲一起住。一是母亲患有重大传染疾病或存在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和孩子同居。三是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例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或者,母亲不方便的行为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或者有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不能抚养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其中第3条规定了其抚养权可予优先考虑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