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单方欠债要共同偿还吗 |
释义 | 一、夫妻单方欠债要共同偿还吗 1、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2、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 1、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 2、诸如一方借款给其自己的亲威结婚用的债务、除了自己掏钱还格外借了一部分钱给老家人或者近亲属盖房或者买房子的债务、借钱用于开公司对方不同意事后也没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债务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贷形成欠款的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 3、而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债务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双方或单方借款买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那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即便另一方不认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会认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债务; (3)一方不尽家庭义务,一直不向家里交钱,另一方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开支发生的借款; (4)或者为了还共同房贷借的款,也是共同债务; 4、当男女双方到达了法定年龄后,也是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那么在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权益都会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了债务后,也是需要双方共同来偿还的,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时,另一方则不需要进行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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