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条例第一款第十五条是什么内容??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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