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经费缴税”如何计算? |
释义 |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 计算公式如下:提取工会经费时: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2%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3、上缴工会经费时:上缴经费=应提取工会经费数*40%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4、工会支出时:(企业留存的60%部分用于平时的工会开支)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以上就是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清楚了吗?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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