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宁波可以补办外地身份证的地方有: 1、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东路277号)二楼公安窗口(G1-G11) 2、溪口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一楼公安服务区(17-22窗口) 3、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滨海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滨海社区2幢10号)二楼公安服务区(31-34窗口) 4、奉化区西坞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西坞南路89号)一楼公安服务区(1-4号窗口) 5、江口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江宁路180号)一楼公安服务区(1-2窗口) 6、奉化区萧王庙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峰岭南路6号)一楼公安服务区(1-3窗口) 7、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上方路31号(原地税所))一楼公安服务区 8、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裘村派出所(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吴江村双竹桥)一楼办证大厅 9、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松岙派出所(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淡溪村)一楼办证大厅 10、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大堰派出所(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后坂村尚界线)一楼办证大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