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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电梯故障责任归属问题
释义
    小区电梯损坏责任分配:电梯故障保修期内由电梯公司维修,人为破坏由责任人承担,超过保修期的由物业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不足时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费用。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专项维修资金由全体业主缴纳,买卖时不需额外缴纳,但若专项维修资金用完,现业主需补充缴纳。
    法律分析
    小区电梯损坏,如果是电梯本身故障且在保修期内,电梯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由物业联系电梯公司进行维修;如果系人为破坏,应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的故障,物业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物业告知全体业主,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例如有些楼盘会约定电梯广告收入归物业公司所有,电梯损坏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义务;或者有的物业公司会和电梯公司签订长期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电梯发生损坏时,电梯公司应根据维修保养合同承担维修业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楼盘建成时购房的全体业主缴纳,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方不必另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但如果专项维修资金已经用完,则现业主应承担补充缴纳的责任。
    拓展延伸
    电梯维护与责任分担:小区业主的权益保障
    在小区电梯故障责任归属问题中,电梯维护与责任分担是至关重要的。作为小区业主,我们应当明确维护电梯的责任与义务,以保障我们的权益。首先,小区业主应当与物业公司签订明确的电梯维护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们也应当积极参与电梯维护的监督与管理,例如定期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及时报告异常问题。在责任分担方面,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电梯日常维护和保养的责任,而业主则应当保持电梯的正确使用和遵守相关规定。只有通过明确的责任分担和积极的监督管理,我们才能确保小区电梯的安全运行,维护我们的权益。
    结语
    合理分担责任,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维护业主权益。物业和电梯公司应承担维修义务,保修期内由物业联系电梯公司维修,超过保修期则由物业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如电梯广告收入归物业所有。业主应积极参与监督管理,签订明确的维护合同,正确使用电梯。只有明确责任分担和积极管理,才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维护业主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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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