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30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自主决定财产归属,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按比例分割。如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双方协议清偿或由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协议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1、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2、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应该被考虑。 夫妻可以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一方付出更多的义务,例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他或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商清偿。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自己的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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